在服务中创新 在管理中突破<br>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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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1 17:36

山东省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地处山东半岛最东端,北、东、南三面濒临黄海,人口约280万人,村居2909个,公益性公墓3610个。近年来,在民政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威海市深入贯彻落实殡葬改革精神,大力推行普惠型的福利化殡葬,积极建设公益生态墓地以及骨灰存放设施,火化率连续30多年保持100%,全市每年遗体火化后不保留骨灰或骨灰寄存的占死亡人数的20%,厚养薄葬的文明丧葬习俗已蔚然成风,被确定为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试点城市,生态殡葬改革经验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作为大事要事抓紧抓实

  (一)建立务实高效、条块结合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民政、林业、规划、城建的两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也都参照市级设置,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市及各区市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依法依规开展整治。

  (二)建立职责明确、无缝衔接的责任分工体系。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威政发〔2016〕9号),对民政、国土、林业等13个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特别是首次明确了公墓单位违规占地的执法主体,规定由城管部门牵头执法,国土、林业、民政等部门配合,彻底解决“谁来执法”和“都应管却都不管”的问题。

  (三)建立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各区市政府(管委)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对部门和镇(街道)的考核,各村(居)普遍成立“红白理事会”,建立了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与此同时,进一步拓展社会和媒体监督渠道,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

  二、坚持堵疏结合,分类引导过渡,稳妥处理复杂难题

  (一)立足当前实际,分类整治违规行为。一是大力整治违规建设行为。对现有已葬骨灰的违规墓穴,全部登记造册,选择合适契机,逐步消化整改。对现有未埋葬骨灰的违规墓穴,属于超标准建设的,坚决依法拆除,恢复绿化;属于超范围建设的,一律征收为镇(街道)公益性公墓使用或改成绿地。对新建或在建的违规墓穴,有关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坚决拆除。二是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对发现的违规销售墓穴行为,民政、工商部门会同属地镇(街道)立即叫停,没收非法所得。民政、工商部门还加大对市场制作、销售超标准墓碑等殡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抓好超大墓碑、墓穴的治理。三是严肃追究违规责任人。针对个别墓地毁林行为,公安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刑事处罚,全市公示宣传,形成了强力震慑。市委、市政府还责成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失职部门和人员做出了问责处理。2016年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市级共有城管、林业、国土等14名部门负责人被给予诫勉谈话、记过、免职等处分。

  (二)着眼长远发展,加快建设节地生态殡葬设施。一是明确目标要求。计划到2017年年底前每个区市至少规划建设一处城市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和一处树葬公益性公墓,到2020年,全市80%的镇(街)要建成具有示范效应的公益性公墓,实现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城乡全覆盖。二是加强生态殡葬设施建设。各区市经营性公墓留出核心位置打造节地生态安葬墓区,仅市金山公墓就已先后建成树(草坪)葬区、壁葬区、海葬纪念区,并规划了5000平方米的骨灰存放楼,可存放骨灰3万例。三是建立奖励引导机制。出台节地生态安葬补助政策,对选择不留骨灰的逝者亲属,给予每例1000元的补助;对选择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法的,给予每例800元的补助。此外,威海市还每年举办两次免费海葬活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态殡葬新风尚。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制作了海葬公益宣传片和树葬广告,出台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政策文件,形成党员和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

  三、严格依法依规,大胆创新突破,积极探索具有威海特色新路子

  (一)创新建立健全审批流程。在全省率先制定公益性公墓审批流程图,印发了规定科学、项目齐备的农村、镇(街道)公益性公墓审批表,按照不同层级,建立不同的公益性公墓审批流程,为基层审批公益性公墓提供参照。

  (二)创新理顺开发区公益性公墓审批体制。由于开发区管委不是一级人民政府,其有关部门依法不具有审批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权力,威海市提出开发区内公益性公墓,由属地民政部门负责审查,并报所属行政区域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出现问题,由开发区和行政区划民政部门共同承担,从而解决开发区内公益性公墓无法审批的问题。

  (三)创新确立公益性墓穴定价主体。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提出公益性公墓坚持公益性原则,但可根据村(居)民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和维护管理费。区市政府(管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公墓价格,由所在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牵头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四、注重规划优先,强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一)科学规划布局。投入资金517万元,对全市所有墓地逐一排查、登记造册,聘请专业机构逐个测量墓地所处经纬度及覆盖面积,制作电子地图。在摸清底数基础上,结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环保等部门专项规划以及各类葬式比例及公墓设施规模的评估预测,根据服务区域内年均死亡人口数(约2万人),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以归并整合历史散葬墓区、满足群众安葬需求为目标,科学制定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目前各区市规划已基本完成,全市整体规划预计11月底完成。

  (二)严格建设标准。明确要求今后立碑安葬采取卧碑方式,严格按照《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单个墓穴不超过0.5平米,双穴不超过0.8平米,墓穴间距不大于60厘米,墓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要按照上述标准逐步改造。

  (三)规范运行管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或县级公墓管理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墓区维护管理,彻底解决墓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各级民政部门定期到公墓所在地巡查,督导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安葬服务标准,在醒目位置设置标识标牌,公示管理章程、收费项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