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 建管并重 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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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5 21:08

湖南省长沙市民政局



  长沙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现辖六区两市一县,常住人口743.18万人,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及文件精神,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市政府总体布局中协调推进,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举措,将农村公益性墓地作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主要抓手,大幅减轻了丧属的治丧负担,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安葬需求,促进了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12月,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负总责。每年的殡葬工作目标任务由市政府向各成员单位及区(县、市)政府下达,建立起“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落实了部门职责,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经费来源。2006年,在全市正式启动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试点工作。2010年,市政府印发了《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为《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使农村公益性墓地的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做到“四个纳入”,即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纳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纳入全市民政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全市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建立了“建、葬、管”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机制。

  二、坚持科学规划、节地生态的建设方向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时,要求选址必须符合规划,优先选择荒山瘠地,做到规划一块,建设一块,充分节约土地资源。每个乡镇只能建设1处农村公益性墓地,总用地规模控制在30亩以内,一般够使用20年。截至2016年底,我市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墓地46处。

  二是严格检审手续。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实行筹建和验收两审制,严格把控墓地建设规模,统一规划墓穴建设面积,确保墓地建设符合实际需求,特别是严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但鼓励社会资金进行捐赠。对擅自兴建或违规运作公益性墓地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绿色环保建设。对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施工,我市按照“占地少、规格小、贴地近、艺术化”的原则,严格控制每个墓穴面积不得超过1平米,尽量少用硬化材料,积极推行环保、节约、节地的葬式和葬法,做到了一处坟冢一片林,一座公墓一山青的生态效果。

  三、坚持造福群众、惠民利民的服务主旨

  一是健全奖补机制。积极协调市财政对每个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墓地给予补助,并数次提高补助标准。最新的补助标准是从2015年1月1日起,市财政对每个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墓地给予50万元的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市)、乡镇解决。

  二是坚持平价优质。推出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包含遗体火化、接运、冷藏、纸棺、骨灰盒和骨灰寄存等六项费用),丧属在殡仪馆直接减免费用,最高补助标准可达1820元。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墓穴收费,明确仅由墓穴用材成本和墓穴管理费用两项构成,每个墓穴费用大多是500-600元,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通过上述措施,节约了安葬成本,减轻了丧属负担。

  三是严核入葬对象。始终坚持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公益属性不动摇,严格审核入葬对象,做到了“四禁止”,即禁止向非当地村民出售墓穴,禁止墓主擅自转让和买卖墓穴,禁止遗体土葬,禁止活人墓。

  四、坚持建管并重、公办公管的管理模式

  一是切实规范墓地管理。明确规定农村公益性墓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管理机构,建章立制,完善日常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做好财务公开,并随时接受群众的和上级部门的监督。

  二是大力整治殡葬秩序。以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为契机,大力打击修建家族墓地、大墓、豪华墓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公益性墓地经营、炒卖墓地墓穴的行为。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措施,有效破解了村民安葬难、安葬贵的问题,规范了市场秩序。

  三是建立长效常态机制。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实行年检制度,对年检合格的,准予继续使用;对年检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由县级政府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以年检促推农村公益性墓地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规范化、精细化、生态化建设。

  五、坚持绿色生态、厚养薄葬的精神风尚

  一是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以基层党组织为平台,以党员干部为先锋,带头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推行丧事简办,带头开展低碳祭扫,管好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每年我市文明办和民政局都要组织各区(县、市)和殡葬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殡改宣传月活动。在城乡主要广场、道路设立集中宣传点,通过宣传展板、文艺汇演、社区论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宣传殡葬改革,并将殡葬改革日常宣传工作纳入对基层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要求每个社区(村)都有宣传栏,发放宣传册,让殡葬改革的清风“进社区”、“入农户”。

  三是推进节地生态殡葬。以农村公益性墓地为引领,普及节地生态葬式。全市各经营性公墓坚持每年开发的生态葬区不少于1亩。对选择生态葬的,政府给予工料费补助;对选择深埋、撒散等不保留骨灰方式的,政府给予奖励。通过多年的宣传引导,市民群众对节地生态葬式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