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滥建乱葬集中管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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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5 11:38

各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滥建乱葬集中管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生态立县,着力整治滥建乱葬违法行为,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控增量”“减存量”与“扩容量”并重,优化提升殡葬服务设施供给,推动形成管长远、管根本的长效建管机制,为打造长三角休闲养生后花园,建设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新旌德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压紧压实属地、行业责任,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各类资源和力量,一体化推进违建管控、公墓建设、殡葬整治、移风易俗等工作任务。

(二)坚持协同联动、严控增量。坚持镇村联动、上下协同、形成合力,千方百计控制增量。加大殡葬政策宣传,依法依规打击殡葬领域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县域内新增私建墓穴、翻新扩建旧坟和新增遗体安葬。

(三)坚持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坚持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根据违规私建墓穴类型分类施策、一墓一策,不搞“一刀切”。组织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整治,注重整治效果与社会效应有机统一,抢抓整治有利时势,持续减少县域内存量有碍观瞻墓穴。

(四)坚持广泛宣传、积极稳妥。广泛开展殡葬整治宣传动员,拓展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家喻户晓。坚持积极稳妥整治原则,既要严格落实殡葬整治各项政策规定,又要充分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将群众诉求与上级要求有机融合。

三、主要任务

通过实施六项具体行动,持续稳固殡葬改革成果,不断健全殡葬服务设施,源头控制私建乱葬现象,把殡葬整治向纵深推进,厚养薄葬、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逐步形成。

(一)实施百日攻坚“回头看”行动

2023年底前,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开展殡葬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回头看,县整治办从殡葬整治成员单位、各镇抽调相关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县各镇“百日攻坚”工作效果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有关镇整改到位。

(二)殡葬市场整顿行动

2023年12月(冬至期间),建立民政、市场监管、发改、公安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开展塑料花专项整治、殡葬业价格秩序专项整顿;进一步明确殡葬服务项目和价格,坚持公益属性,维护群众利益,做到明码标价。

(三)深入开展宣传造势行动

县整治办把抓好宣传引导作为开展殡葬集中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册、电子屏、村广播等媒介进行宣传,做到殡葬整治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发布公告,鼓励群众监督。

(四)实施殡葬服务设施提升行动

1.扩大殡葬设施供给。加快推进版书镇白沙岭头上公墓、孙村镇玉陵公墓、三溪镇古城公墓等3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力争2024年3月底前交付使用。加快凤形山城市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前期进度,力争2024年6月底前交付使用。

2.推行公墓安葬,推广节地安葬。各镇要积极引导新增遗体和旧坟遗骸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公墓外不得安葬新增遗体;县域内无私建墓穴、无翻新扩建旧坟。各镇、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新观念,倡导文明祭祀、安全祭礼、生态安葬、生态祭扫,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探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新模式,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实施殡葬整治提升行动

综合考虑违规私建墓穴的现状、位置、公墓容量、每年死亡人口数、生态环境、财力等因素,在前期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治区域范围,多措并举整治存量违规私建墓穴。

1.整治范围。纳入此次整治区域重点为百日攻坚“回头看”遗留问题的区域;县道、乡道主干线、通往景区道路;居民集中居住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开发区等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违规私建墓穴。其他区域违规私建墓穴整治,由各镇报县整治办商定。

2.整治措施。以植树遮挡为主,经植树遮挡后在公路上看不到墓穴。豪华墓、硬化大墓可以采取部分拆除、缩小规模、墓顶覆土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减少硬化外露面。确需拆除的,采取“拆一还一”的方式,与所在地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进行等量置换。遮挡树种以柏树、红叶石楠等四季常绿树种为主。

3.进度安排。从现在开始到2024年1月底结束。各镇要压实责任、敢于担当,主动认领整治任务,合理安排整治时间,不间断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完成既定整治任务。

(六)实施殡葬整治常态化管控行动

各镇要对私建乱葬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管控态势,确保实现辖区“三无”(无新增私建墓穴、无翻新扩建旧坟、无新增遗体安葬)的目标。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各镇党委、政府及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辖区、本部门殡葬整治工作负总责。落实“镇干部+村干部+网格员”三级包保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定期调度、有奖举报、巡查暗访、遗体追溯、等务实管用举措,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并整改落实,实现预期管控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殡葬整治工作领导组牵头抓总、指挥调度作用,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作,统筹研究重大问题,完善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县民政局(县整治办)牵头做好统筹协调、高效推进办公室综合工作,定期向县殡葬整治领导组报告情况;

(二)积极稳妥推进。各镇要加强对镇、村(居)殡葬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依法依规分类整治能力;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拆除、植树遮挡、就地深埋不留坟头等措施分类处置,避免“一刀切”;要根据墓位规模大小、硬化程度、所处位置等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分步稳妥有序实施,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殡葬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查督办。县整治办将采取实地督查、现场督办、会议调度等方式,跟进各镇殡葬整治工作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引导干部职工及其亲属自觉遵守殡葬整治规定;各镇要增强整治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大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确保殡葬整治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四)营造浓厚氛围。殡葬整治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各镇要高度重视舆情引导、加强殡葬整治政策解读,统一对外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防范化解误读与炒作。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强化媒体正向引导责任,对不如实的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回应澄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各镇要加强殡葬管理、土地、林业、环保等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殡葬服务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殡葬整治先进典型,引导群众自觉革除陋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