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消息:女儿去世一年多,但遗体却一直被医院存放,至今未能火化。一对夫妇起诉北京妇产医院,要求归还女儿的遗体并支付遗体保管费用。东城法院昨日宣布,已受理这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医疗纠纷医院败诉
据原告李氏夫妇称,2001年2月,女儿因病入住北京妇产医院。到2005年10月去世时,共经历了5次手术。2004年11月,因病情恶化,女儿以北京妇产医院为被告提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医院实施的医疗行为有过错。但案件还未审理结束,女儿就因病去世了。
老夫妇与女婿以继承人的身份继续参加诉讼。去年12月,一审法院认定,北京妇产医院在两次司法鉴定过程中不能提供患者的全部病历档案,未履行举证责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判决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64.5万余元。
今年5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去世一年多至今未火化
老夫妇的女儿在世时,医院曾向法院提出对此案进行医疗鉴定。女儿去世之时,司法鉴定正在进行中,此后遗体一直存放在负责进行医疗鉴定的医院。老夫妇多次要求北京妇产医院归还女儿的遗体,以进行火化,但北京妇产医院以进行尸检为由不同意归还。直至今日,遗体仍未火化。
老夫妇认为,未火化的责任在北京妇产医院,要求医院归还遗体,入土为安,并承担遗体存放费3万元。
昨日16时,记者致电北京妇产医院宣传中心。一位女工作人员拒绝回答问题,表示“下班了”。
当听说是问关于讨要遗体一事,这位女工作人员说,“这不归我们这管,你找医务处去。”
随后记者致电医务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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